2007年6月1日星期五

不自由的自由

听说马国是一个宗教自由受到宪法保障的国度。听说那是联邦宪法第11条所阐明的。

可是一个住在马国的弱女子,Lina Joy,却因为本身想要改换自己的信仰,由回教改信基督教,却因为奇怪的原因,被联邦法院拒绝承认她本身撤掉身份证上回教徒身份的权力。

这令猫头鹰想起一个故事。话说当福特开始在 20 世纪初生产汽车时,几乎清一色都是黑色的 T 型车。据传当时亨利·福特(Henry Ford)有一句名言:
“顾客可以选择他想要的任何一种颜色,只要它是黑色的。”
在马国,宗教自由的意思是:非回教徒可以自由的转换宗教,可是回教徒却不行,不管你是一生下来就是回教徒,还是从其他宗教皈依回教的。

这变成了一个马国的“福特”现象:
“老百姓可以选择他想要的任何一个宗教,只要他本身不是回教徒。”
最后,在这里给 Lina Joy 献上我由衷的祝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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